遏制商标恶意抢注打击商标侵权行为

阅读:460 2020-09-05 11:24:32

2017年,商标局在总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,按照国务院“放管服”的改革要求,以遏制商标恶意抢注,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,全面推进商标权保护工作,为建立公平有序市场秩序,推动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实现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
  一、推进商标监管保护关口前移,切实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

  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、专业化的形势,商标局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,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、汇总,采取提前审查、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,大力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、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、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、侵犯他人在先权利、占有公共资源、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行为。截至目前,商标局驳回了一批恶意注册申请,起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,对恶意抢注行为形成了较大的震慑力。

    (一)在审查环节,对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,主动予以驳回。

    一是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、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。如,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300余件商标,均完整包含他人在先注册、知名度较高的 等商标;自然人林浩申请注册等200多件商标,与SIEMENS、华为、微信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高度近似,涵盖相同及类似商品服务;又如,英国亚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了等400多件商标,基本上都是在非类似商品服务上完整抄袭他人独创性较强、知名度较高的商标。以上情形均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,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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